您好:欢迎来到外包基地云综合数据云服务平台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平台项目总数:

平台发包交易金额总数:

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协会章程 > 正文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郑州市服务外包企业协会。英文名称:Zhengzhou Association of Service Outsourcing,缩写ZASO。
第二条 本会是由从事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及相关的企业、机构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提供各项服务,反映企业诉求,促进国际交流,优化商务环境,加强行业规范和企业自律,促进企业提升竞争力和国际形象,促进郑州市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 本会登记管理机关是郑州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郑州市商务局。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设在郑州市金水区河南外包产业园。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向会员企业、机构和社会各方宣传国家和郑州市推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介绍郑州市投资环境和服务外包发展情况。
(二)组织会员交流、依法经营、加强企业管理、开拓国际市场的经验;增强自我保护、自我约束的意识,推动会员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三)开展调查研究,了解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诉求,协调各方关系,帮助会员排忧解难,依法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接受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委托,开展企业资质认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等工作。承担政府部门赋予的行业内的协调管理等工作。
(五)举办服务外包国际交流活动、论坛和专题报告等活动,开展宣传造势与舆论引导,为服务外包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组织会员单位参加专业考察、市场推介活动,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帮助会员走向市场,拓展业务。
(六)举办适合会员需要的各类培训班、报告会等,通过建立专业的人才培训、人才测评和人才输送平台,帮助提高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的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七)办好协会网站;加强服务外包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培训工作,及时为会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服务外包业务相关的中介、咨询、培训,制订行业规范,推动企业合作,促进服务外包业务发展。
第八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开展活动遵循诚实守信、公正公平原则,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三)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四)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主要活动范围在中国境内。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本会由单位会员组成。凡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参加本会活动并按时缴纳会费的下列企业、机构,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一)服务外包企业;
(二)从事与服务外包业务相关的组织、机构、团体。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会,应提交入会申请表,经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审核批准即可。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力;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二)按规定缴纳会费;
(三)支持本会开展工作;积极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
第十三条 会员超过一年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十四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定,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第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经理事会决定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组成理事会;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协会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每届任期4年。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召开会员大会,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二)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三)选举或者罢免本会负责人;会员大会休会期间,调整和增补理事;
(四)决定协会各机构的设立或者注销;
(五)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会费标准;
(七)听取、审议秘书处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处的工作;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会长主持。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讯方式进行。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理事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理事调离所代表的会员企业,即不再担任理事职务;缺额由理事会另行提名表决增补。
第十八条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本会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积极参与协会的领导工作;
(三)身体健康。
第十九条 本会指定的会长为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会长对外代表协会并领导理事会工作,检查会员大会及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可召开会长办公会议,由副会长、秘书长参加;副会长、秘书长协助会长工作。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增补人员由会长办公会议提名、提交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担任。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会负责人:
(一)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中担任负责人的,且对该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社会团体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二十一条 秘书处为协会办事机构。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若干办事部门。秘书处由秘书长主持,在会长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
(三)拟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四)向会长办公会议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各机构负责人人选;
(五)向会长和理事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会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本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向本会购买服务所得;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的使用:
(一)本会组织的会务和活动;
(二)本会的日常开支。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第二十四条 本会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一)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二)本会换届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并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
(三)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财产清册。

第六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五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无法按照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并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构转赠给与本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投入人对投入本会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终止,应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向政府原业务主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终止协会活动的报告。经批准后根据国家有关终止社会团体的规定,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然后向社团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宣告协会终止。
本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外包基地云综合数据云服务平台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外包博客 | 外包论坛 | 外包伙伴 | 招贤纳士 | 服务条款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用户服务说明

版权所有: 

备案号:   邮箱:  通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