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郑州市2017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2017-06-26来源:郑州科技港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科〔2017〕37号)规定,现就我市2017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郑州市行政区划内的法人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表》。 2、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经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3)企业工作场所证明复印件(企业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4)企业职工人数、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人员情况、学历结构及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企业职工比例的说明。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与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上年度销售/服务合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协议书、销售发票、外汇收入核销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其中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需提供销售或服务发票(需提供总额占企业当年总收入50%以上的票据);离岸外包业务需提供银行结汇或外汇收入核销等外汇收入证明(需提供总额占企业总收入35%以上的票据); (6)其它佐证材料。如: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研发能力佐证材料、企业或产品的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及技术合同文本、客户评价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7)企业前3位高管简历; (8)企业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论述(600字以上); (9)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流程: 1、企业填报材料。在科技部火炬中心“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tas.innocom.gov.cn)”完成注册,通过网络系统填报并在线打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表》,连同相关附件书籍式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报送至所在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 2、县(市、区)初审推荐。各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会同商务、财政、国税、地税、发展改革部门按各自职责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 四、时间节点: (1)企业网络填报截止时间:2017年7月20日。 (2)县(市、区)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 (3)市科技局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8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联系人:李杰跃 联系电话:0371-67185359 工作邮箱:zzjsxjx@163.com 附件: 3、《郑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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